張麗卿(本會執行長、實踐大學講座教授)
 
AI的發展與運用,人們既喜且憂,因為AI帶有各種可測與不可測的風險。討論AI倫理的意義何在?本文認為,這是為了將來AI的法律政策提供思考資源,為將來的司法判斷提供解釋方向。目前各主要工業國家與跨國的科技企業,已經清楚意識到AI的研發所要兼顧的倫理原則,並訂有符合AI發展與應用的倫理準則。這些倫理原則雖略有不同,但基本精神卻是一樣的。「安全信任」與「以人為本」是最為重要的兩項倫理原則。臺灣在發展AI的同時,注意到了國際間AI的倫理原則。已經公佈施行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曾經擬議的「AI倫理基本法」、科技部的「AI科研指引」都融入了國際AI倫理原則。本文最後以自駕車為例,說明自駕車所應注意的倫理準則。

*完整文章內容,請參閱<月旦法學>雜誌,2020年6月,第三百零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