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技術的快速變革,廣泛影響著產業、政府政策和人們的生活與行為,AI的法律更與未來生活息息相關。」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朱兆民董事長在研討會致詞中強調,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成立7年來致力於推動AI法律,由基金會撰擬的AI基本法草案亦在今年3月送交立院審議,期許成為台灣的AI法律進化的後盾。
![](https://intlailaw.org/archive/image/article3/msp_4389.jpg)
史丹佛台灣科學技術中心主任張瑛芝也表示,自該中心於2023年成立以來,AI始終是重要的議題。史丹佛大學在美國矽谷扮演重要的樞紐角色,除了專注於技術,還有另一項重要使命是引導AI政策的制定,更期待透過法令的推動以最大化AI為人類帶來的福祉。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委蘇振綱指出,目前政府在推動AI發展有二大建設方向,其一是強化算力、網路通訊環境等基礎建設,其二則是法制建設;此二大建設方向相輔相成,共同促進AI產業發展,使百工百業都能與AI產生連結。在法制建設層面,AI基本法的制定就顯得十分重要。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平台顧問張麗卿在會中援引比較了歐盟、美國和OECD的指引及規範,並對台灣現有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議。張麗卿分析,歐盟採取比較嚴格的監管方式,美國則以自願性的指南為準,鼓勵企業的參與以及法規的改變,並特別注重國安系統的AI。台灣目前兩個版本的基本法草案均採風險分級監管方式,唯獨民間版較強調產業參與、凸顯產業自律和國際街接軌,並融入「建設智慧國家」的國家政策。她表示,基本法的內容應要兼顧推動AI發展和治理兩種內涵,建議可融合歐盟和美國模式,在規範模式上,以法律的拘束力落實風險分級的治理,同時保留政策靈活性,建立完善監督機制,以達成技術與創新間的彼此平衡,促進AI產業的多元發展。
美國出口管制法加強執法,台灣AI供應鏈應對之道
除了AI基本法相關討論,目前於史丹佛大學任訪問學者的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秘書長、律師全聯會副主任委員朱宸佐亦在會中從台灣AI產業發展的角度,分享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對台灣產業的風險與因應之道。隨著美國日益強化對出口管制的規範,尤其針對涉及中國A I技術及半導體產業的產品和技術的封鎖,使得台灣企業在全球AI供應鏈中的角色變得更加敏感複雜,朱宸佐建議企業可以建立一套參照美國BIS代碼的內部審查流程,首先是確認受管制的技術項目,其次是確認管制的理由,再確認受管制的地區和對象,包含轉運代理商和終端用戶。最後還要確認其管制路徑,因為全球貿易供應鏈可能會藉由再出口甚至國內轉讓的方式,將晶片流入受管制的對象。此外,雖然BIS有豁免條款,但只要用到AI半導體高算力芯片,通往管制國家或管制實體均不可被豁免。
因應美國的出口管制法規,朱宸佐也對台灣企業未來發展策略的擬定提出三點建議,首先在遷移產業鍊時,應優先遷移高風險的生產線,以及會接觸到核心技術的工程及研發團隊。其次,必須要按BS建立一個聯繫的窗口,對於未來的BS的政策走向進行預判。最後朱宸佐也提醒,未來產業鏈要在「中國+1」的趨勢中選擇供應鏈搬遷的目的地國家,尋找具有關稅優惠的地區以降低成本,將會是面對出口管制的重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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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佛台灣科學技術中心主任張瑛芝也表示,自該中心於2023年成立以來,AI始終是重要的議題。史丹佛大學在美國矽谷扮演重要的樞紐角色,除了專注於技術,還有另一項重要使命是引導AI政策的制定,更期待透過法令的推動以最大化AI為人類帶來的福祉。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委蘇振綱指出,目前政府在推動AI發展有二大建設方向,其一是強化算力、網路通訊環境等基礎建設,其二則是法制建設;此二大建設方向相輔相成,共同促進AI產業發展,使百工百業都能與AI產生連結。在法制建設層面,AI基本法的制定就顯得十分重要。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平台顧問張麗卿在會中援引比較了歐盟、美國和OECD的指引及規範,並對台灣現有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議。張麗卿分析,歐盟採取比較嚴格的監管方式,美國則以自願性的指南為準,鼓勵企業的參與以及法規的改變,並特別注重國安系統的AI。台灣目前兩個版本的基本法草案均採風險分級監管方式,唯獨民間版較強調產業參與、凸顯產業自律和國際街接軌,並融入「建設智慧國家」的國家政策。她表示,基本法的內容應要兼顧推動AI發展和治理兩種內涵,建議可融合歐盟和美國模式,在規範模式上,以法律的拘束力落實風險分級的治理,同時保留政策靈活性,建立完善監督機制,以達成技術與創新間的彼此平衡,促進AI產業的多元發展。
美國出口管制法加強執法,台灣AI供應鏈應對之道
除了AI基本法相關討論,目前於史丹佛大學任訪問學者的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秘書長、律師全聯會副主任委員朱宸佐亦在會中從台灣AI產業發展的角度,分享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對台灣產業的風險與因應之道。隨著美國日益強化對出口管制的規範,尤其針對涉及中國A I技術及半導體產業的產品和技術的封鎖,使得台灣企業在全球AI供應鏈中的角色變得更加敏感複雜,朱宸佐建議企業可以建立一套參照美國BIS代碼的內部審查流程,首先是確認受管制的技術項目,其次是確認管制的理由,再確認受管制的地區和對象,包含轉運代理商和終端用戶。最後還要確認其管制路徑,因為全球貿易供應鏈可能會藉由再出口甚至國內轉讓的方式,將晶片流入受管制的對象。此外,雖然BIS有豁免條款,但只要用到AI半導體高算力芯片,通往管制國家或管制實體均不可被豁免。
因應美國的出口管制法規,朱宸佐也對台灣企業未來發展策略的擬定提出三點建議,首先在遷移產業鍊時,應優先遷移高風險的生產線,以及會接觸到核心技術的工程及研發團隊。其次,必須要按BS建立一個聯繫的窗口,對於未來的BS的政策走向進行預判。最後朱宸佐也提醒,未來產業鏈要在「中國+1」的趨勢中選擇供應鏈搬遷的目的地國家,尋找具有關稅優惠的地區以降低成本,將會是面對出口管制的重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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