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日新月异,AI 人工智慧等创新科技的蓬勃发展,再再冲击着传统的法律体系与制度规范,进而衍生出许多新兴的问题。在面临这些新兴问题的时候,法律界该如何因应、并制定相关规定,先决条件即是—法律人必须先了解「什么是AI」。
    
为此, 本基金会于2020年12月21日东海大学法学院,邀请高雄大学电机工程学系吴志宏教授,从AI人工智慧与机器人技术的观点漫谈AI法律。吴志宏教授是国内AI领域的研究专家,透过其丰富的研究经验及心得建议,有益于我国法律学习者知悉AI的分类及其运作方式,为法律与AI人工智慧的跨领域知识整合建构起一座桥梁。

   
吴志宏教授首先谈到科学界的研究方法,是先针对某样「东西」进行定义,然后才能实现或加以修正、变更定义的内涵。同时,比较AI与人类的优劣之处:人类有记忆力、推理能力以及想像力,其中在记忆力的表现方面AI更胜人类一筹,因为它有庞大的资料储存系统,是人脑所不能匹敌的;AI的推理能力则是现今理工学界的重点讨论项目之一,吴志宏教授以MYCIN专家系统及IBM公司研发之IBM Watson为例,说明AI之推论引擎系透过庞大的数据库,计算病症等的机率;想像力(创造力)则是抽象的概念描述,科学界很难给予其具体的定义,故AI并非富有「想像力」的产品,想像力应是人类独有且珍贵的能力。

    
另一方面,吴志宏教授也提及AI 与机器人结合后可能会产生的法律问题,比如,目前机器人的检验方式是A零件产出后检验A零件,B零件产出后检验B零件,在机器人运作时零件发生故障就修复该有问题的零件,但在AI与机器人结合后,检验方式可能会更加复杂化,假使AI机器人出状况未能辨识零件问题以致于造成他人损害,该损害的风险应由何人承担责任,或者检验流程该怎么样才能符合法律标准,则是未来法律界需要订定相关办法以及思考的问题。

   
在过往,法律人对于AI的认识可能过于狭隘,有以为使用脸部辨识系统即属于使用AI 者,更有以为Alpha go系统是已经学会思考的强AI。藉由吴志宏教授本次精辟的解说,使法律人对AI 的运作与内涵有更进一步的理解,为法律界与理工界知识的整合提供了与时俱进的基础。吴教授生动的演说方式,也在会后获得参与者极大的回响与好评。